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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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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领取宁波市2023年3月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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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434
  • 时间:2023-03-01
  • 来源:
  • 各有关单位:

          2023年3月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详见附件),现将我市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7-1;

         二、领取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须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领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一单位需统一领取);

     2、需带上旧版注册证书(为11位注册证号及无身份证号)来换发新证;

     3、执业人员应按照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统一要求和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样式附后)。

     希相关人员相互转告,严格按照本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以免造成不便。

     附件:宁波市2023年3月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合格人员名单.xlsx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样式


     一级造价章.png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总站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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