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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更新宁波市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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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7-04
  • 来源:
  • 市建管〔2025〕17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市建管〔2025〕12号)要求,为健全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机制,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我站对宁波市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进行了同步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二、评价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规模、业绩能力、荣誉、其他及不良信息(其中行业责任为我市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的加分内容)。

    三、申报程序

    登录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w.ningbo.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数字造价平台--行业信用平台--信用动态评价登录(操作手册(修订版)见附件)。

    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自行填报阶段(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规模、业绩能力、荣誉等内容从浙江省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自动同步),企业仅需填报其他-行业责任的相关内容。

    每月21日至30日为市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阶段。

    每月1日向社会公布上月的信用等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网站查询。

    四、工作要求

    信用能力评价是一项长期性、动态性工作,应遵循自愿公开、诚实信用和动态调整的原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制度,组织专人负责信用能力评价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本企业的相关数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伪造资料,不虚报荣誉和业绩,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联系电话:陈老师,89385162。


    附件:宁波市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操作手册 (修订版)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2025年7月3日

    市建管〔2025〕17号关于更新宁波市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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