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原委派项目合伙人邬晓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子强、王连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调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将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连强变更为陈吉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程峰变更为付劲勇。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邬晓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子强、陈吉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付劲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