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11月22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在上海召开,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出席会议并讲话。据悉,开封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会议指出,建设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肩负着为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子、开辟新局面的重要使命。会议强调,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在职能定位上应努力争当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主阵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试验田”。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突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思路创新,突出各类文化遗产资源、各方面优势政策力量系统集成,突出文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双向促进,突出发挥文物资源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优势作用。
开封作为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单位,副市长袁钢在会上详细汇报了开封市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任务、思路和实施方案,与会专家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进一步深化建议。
近年来,开封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国内知名度、影响力不断扩大。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启动后,开封市高度重视,2022年5月,组织编制上报创建申请书;2022年7月,河南省文物局将开封市创建申报材料推荐至国家文物局;2023年2月,开封市召开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会上指出要锚定四个方面创建目标,全力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2023年10月至11月,系统梳理开封市创建任务和思路,形成初步建设方案,并赴国家文物局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