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近日表示,我国已经统筹划定了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
通俗来讲,城镇开发边界是给城市画一个圈,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在国外,又被称为“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其理念最早来自1945年的《大伦敦规划》,当时伦敦为控制城市蔓延,在外围规划了16公里的绿带。
我国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同样是为了控制城市的无序扩张。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高歌猛进的城市化进程,在经济大步跨越的同时,也出现了城市“摊大饼”长大和土地低效利用的问题。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显示,2019年我国建设用地高达6.13亿亩,较2009年第二次国土资源调查时增加了1.28亿亩。
其中比较明显的是,为拉动经济增长,在城市用地供应结构中,工业用地占了较大比重。这导致大量工业用地被粗放式低效利用,存在明显规模不经济情况。同时,由于实际入市的住宅用地规模偏小,导致一些大城市房价居高不下。
为此,早在2014年,我国就提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本意是由增量扩张转为盘活存量,提高用地效率。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强化统一管理。